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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慈善总会实施2015年上半年大病救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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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区慈善总会在西城区(不含青岛开发区慈善总会负责区域)实施2015年上半年大病救助项目。对因患重大疾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大病病种)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或遭遇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最近两年之内没有获得过慈善救助者实施救助,救助实行与民政、残联、工会、妇联等其他部门相对接的政策。 凡符合救助条件者可于6月19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居)慈善工作站提出申请,区慈善总会将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状况、实际困难程度、偿还能力及各类保险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花费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救助。(石南 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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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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